|  近视眼手术  |  网上挂号  |  特需挂号  |  网上充值卡  |  图库  疾病  养生  特色专题  |  体 检  档 案  |  普通求助  医患之间  |
白内障手术  |  电话挂号  |  床位预约  |  全医绿通卡  |  男性  女性  育儿  亚 健 康  |  测 评  干 预  |  会员咨询  贴图灌水  |
|  前列腺手术  |  团体挂号  | 一条龙陪护 |  绿通至尊卡  |  学生  心灵  老年  肿瘤救助  |  调 查  心 理  |  全医动态  两性空间  |
当前位置: 全医网 > 健康资讯频道 > 行业动态 > 行业快讯 > 正文
官方出新规要求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
全医网 http://www.chan120.com/ 2007-6-4 中国新闻网
 

    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近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意见强调,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利。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指导用人单位树立公平就业的
观念,消除就业歧视现象,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氛围。

  意见指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织无明显损伤,不表现临床症状,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乙肝病毒主要有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

  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相关专题:肝病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病原学
     ·肝炎病人的饮食调整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治疗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诊断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预防




编辑:pisces83 
 
收藏此文章】【查看/发表评论】【关闭
 相关文章
暂无文章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请选择症状:
最新医讯
·40网站卖假药被查封 市民可
·沈阳军区野战医疗能力提升
·保健食品打李时珍旗号忽悠
·陕西公布医院医疗费用 同病
·广东医院经销商不服上诉 “
·药品检测车进社区 真假5分
·今夜北京奥运会完美谢幕
·小心违规网站上买回“后悔
·广州试点困难群众看常见病
·卫生部:年底全面恢复灾区疾
健康交流
·[原创]★★★好消息:08年执
·安逸呢
·[转帖]
·[原创]医疗软件<< 全息诊疗
·性香味 不知不觉让人沉醉
·喜欢自慰的女士请近!!!
·都市单身女性的隐私:新单
·解密男女性别背后的身体秘
·最适合女性的健康避孕方法
·丈夫在性方面的害怕心理
图片新闻
处女膜未破会怀孕吗?
虐待皮肤7大恶习
听女人说性欲最强的时候
性爱中女人其实最想男人干什么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医生会员使用指南 | 医院网站建设与网络推广活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