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河南的药店禁止租让柜台进行挂靠经营。
昨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接国家药监局通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严管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者代销自己的产品。
非本药品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