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这些民营医院挺而走险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违法成本低,相比高额的利润来说,民营医院选择了不断的违法。 世界各国对医疗广告的管理都极为严格,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 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规也都对医疗广告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但是仍没有遏制住虚假医疗广告愈演愈烈之势,如何加强医疗广告的监管成为重中之重。
业内资深人士认为,虚假医疗广告的违法成本低是造成局势难以遏制的根本,有关部门没能依法对医疗广告进行审批,没能严厉打击虚假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或者是处罚力度小。一律师表示,针对当前医疗广告泛滥成灾的问题,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相关法人单位,坚决吊销其医疗广告证明文号,工商部门应依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整治发布违法广告的商家,使其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这样自然就会有所收敛。
为遏制虚假医疗广告,2007年初,十部委研究制定了《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近几年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问题危害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注,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工商总局、卫生部等部门总结原《医疗广告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医疗广告管理中的经验和不足,针对当前违法医疗广告仍较为严重的问题,联合修订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格限制医疗广告内容,加大了处罚力度。
陈啸宏通报了卫生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宣传、学习的基础上,加大了对违法医疗广告的监测和案件查办力度。他表示,卫生行政部门将积极履行职责,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作好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工作。
近日,相关部门参加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治理整顿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专项行动。
相关部门频频亮剑,加大处罚力度,力求从根本上遏制虚假医疗广告高发势头。(应当事人要求,文中刘洁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