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连续三年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之后,上海又推出医院管理新举措:从2008年起,在国内率先实施《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2007版)》,推进医疗机构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据悉,上海首个医院《评估标准》重点突出、内涵丰富、体系完整、评估科学,包括380项指标,体现“政府出台标准、医院自身管理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特点,为全市综合医院加强科学管理奠定扎实基础。
《 评估标准》凸现四大特点:质量为本,将依法安全诚信执业放在重要地位,“以人为本”、重视运行安全和保护隐私,评估方法更加科学、透明、严谨。围绕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永恒主题,《评估标准》将与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密切相关的指标,以模块为单位,列为核心标准,在整个《评估标准》的2000分值中,占分值达900分。《评估标准》还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凡是未依法执业、安全执业、规范执业、诚 信执业、满意执业,发生完全责任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评估周期内年平均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超过12分等严重问题,中止参加评估。
《评估标准》制定下发后,除了重点项目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外,各级综合医院主要依据蓝本,进行自我对照、整改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