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卫生部在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已明确收治四川
地震灾区伤病人员经费补助政策,对各省安排收治灾区伤员的医院,按接收伤员数量,将平均每人给予2.8万元医疗费用补助。
据介绍,灾区伤员救治补助额度的确定是根据四川灾区前期伤员住院治疗的平均费用和转送人员伤病治疗需要测算提出的。
此
外,三部委还明确规定,对伤病人员的就餐费用、随同陪护人员的食宿费和出院伤病人员、随同陪护人员的返川交通费将给予补助,原则上对每名伤病人员按1名随同陪护人员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接收地省级民政、财政和卫生部门确定。
毛群安透露,对接收地震伤员的我省医疗机构的财政补贴方案,基本框架也已形成,近日将公布。
编辑:小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