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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多种付费模式
在法人制改革的框架下,业内人士指出,公立医院的付费机制应尝试采用按病种付费,而抛弃过去单一按项目付费的价格制度。
按病种付费指允许参保者在所有医疗服务提供者中进行选择,医保机构根据门诊机构所吸引的参保者人头数,依照多因素加权的方式支付固定的人头费。
四年前,山东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率先推行单病种限价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医院也得到了迅速发展。据院长武广华介绍,实行128种疾病单病种收费以来,医院门诊量明显增加,药品收入降到了医院收入的32%。限价后,单病种医疗费用明显下降,平均降幅达到了33%左右,个别的病种达到了40%以上,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如主刀医生的工资收入并未受影响。
记者了解到,酝酿中的医改方案在实现全民医保上,提出了两种思路。一是,政府通过补助公立医疗机构,直接以低价格为全体公民提供医疗服务。二是,通过社会保险或税收筹资建立覆盖全民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实行政府(或社会保险机构)购买医疗服务。按病种付费则是后者。
余晖告诉记者,医疗保障体系包含医疗费用的筹集和支付两方面内容。“最关键的还是支付方式。公共医保机构通过多种付费方式的组合购买医疗服务,而所有医疗服务提供者,无论是公立还是民营、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均可以竞争来自公共医保机构的服务合同。”
但是,记者在北京等地采访时发现,不少医院不愿选择按病种付费的结算方式。北京某三级医院医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病种付费减少了医院的收入,医生、医院都不愿做。
山东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武广华坦言,单病种限价降低的费用主要来自院方加强管理压缩药品浪费和高值耗材的使用、增加医护人员的工作量等方面。医院的药品差价收入压缩到一定的比例后,如果整体医务人员的劳务收入不能及时提高,限价病种范围很难扩大。
“按病种付费能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配套制度必不可少。没有规范的医疗市场,没有足够的信息收集系统,没有足够的信息分析管理能力等等,按病种付费的作用就很难发挥。”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政研一处钟东波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