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生】 西藏就业有望降40分
根据规定,各高校在安排定向生就业招生计划时,要首先落实定向生就业协议。有定向就业招生任务学校的定向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定向就业单位在其非定向招生计划后一并公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
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在填报志愿后赓即向县(市、区)招办递交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的考生书面申请书;录取时,若调档线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生源不足,可
在学校调档分数下40分内录取。已录取考生到校时,须与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注册手续,拒签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学生本科毕业后,全部到西藏工作,且在藏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国家对注册入学的定向西藏就业的学生,在学习、住宿、教材、伙食、军训服装和体检等费用方面给予补助。
【免费师范】5所高校在川招生
今年有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在川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这些院校的招生专业名称后注明有“师范”,且未标明收费标准的,即为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否则,须按规定退还你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民族班”】毕业后全部回川择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来源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08]1号)规定, “民族班”(已在有关专业后注明“民族班”)学生从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中录取,学生毕业后全部回四川省择业。
【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
鉴于四川省今年招生工作的特殊性,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办公室同意,公布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时,只公布各院校在川分文、理科在延考区和非延考区招生计划总数。公布各院校在川招生专业及专业计划数时不再分延考区和非延考区,只公布各院校在川分文、理科招生专业及专业计划总数。录取时延考区和非延考区同时录取。按照各校分割后的延考区和非延考区分文理科计划总数以及考生院校志愿划定调档线并分别进行投档,院校根据其在延考区和非延考区的招生计划,在已投档考生中,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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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