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都江堰法院民一庭法官潘秀芳一到办公室就开始忙碌,近日来接连不断的离婚案让她有些头痛,“6月新收的50件民事案件,就有22件是起诉离婚的。”无独有偶,身处成都另一个重灾区的崇州法院,法官向明的无奈也与潘秀芳相差无几,“
地震后,法院立案的离婚案件确实比去年同期较高。”
房子都震垮了再无财产纠葛
“
地震把房子震垮了,再无财产纠葛,我要离婚。”今年5月,都江堰市青城山镇石桥村九组村民王强(化名),再次找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据介绍,他与爱人在地震前就曾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但由于对自家的几间房屋存在财产争议,妻子坚决不同意分割财产,离婚的事情也就拖了下来。一场地震,将夫妻俩视若珍宝的房子全部震垮,夫妻俩的心态也发生了微妙变化,于是再次找到都江堰法院。
地震时各顾各不跟这种人过
除现实的财产诱因外,将地震当作感情“试金石”的夫妻也不在少数。一对结婚10年的夫妻,就实践了这一说法:李萌(化名)和杨刚(化名)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并有一个女儿。地震发生后,双方已见裂痕的感情迅速破裂,“他只顾自己逃命,完全不理我和女儿”。李萌说,丈夫的不负责任让她很寒心,“一个只爱自己的人,我不期望他在以后能好好爱这个家。”一气之下,李萌于6月2日到都江堰法院起诉离婚,经调解,双方达成自愿离婚调解协议。
据介绍,这类离婚案件在地震后,都江堰法院约受理了十来起。
地震诱发多种离婚案件
都江堰法院工作人员易航介绍,除上述原因外,以前感情破裂却因在外打工未及时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及地震致残,导致一方生活不能自理的夫妻等,都成为震后离婚的主要人群。“如果加上由于配偶死亡导致的事实婚姻关系解除的话”,易航说,这个数字还会增加。
地震感情创伤应团体治疗
对于地震引发的“离婚潮”,心理专家凌方认为,地震后,很多人的心理创伤没有得到及时平复,容易做出冲动行为,尤其是夫妻之间,“大难临头各自飞”,容易让那些平日视婚姻为珍宝的夫妻产生心理落差,既而对预期极高的爱情和婚姻失望。
而对于如何应对地震后的婚姻危机,凌方认为,大难中,爱自己其实是不可避免的人性,要维系夫妻关系,首先应该对心理不平衡的一方进行“团体治疗”,即在集中的时间和地点对他们进行集中心理疏导。
编辑:小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