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相互推诿监管网形同虚设
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何贤干副处长拿出一份2008年海南棕榈油进口的报关单,“如果是正规进口的棕榈油,我们都要进行抽样检验,卸载后储存的油罐也要符合相关的要求。至于到后来的销售阶段,那就是工商部门的事情了。”
当记者向海南省工商局询问时,曾直接参与散装食用油专项检查的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李城顺却说对此事不清楚。在记者反复
追问下,他说:“国家关于散装棕榈油的包装和质量标准都不是很明确,标准问题是质监部门的事情,卫生指标又是卫生厅的职责,我们不知道以什么作为执法依据。”他同时强调,生产过程不规范,卫生标准不合格,导致那么多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工商局哪里管得过来?
对此,省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冯学行解释说:质监局只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散装棕榈油在海南既没有生产工厂,也没有分装企业,所以不在职责范围。棕榈油早已有国家标准,散装食品卫生部门也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工商局怎么会无法可依?如果觉得市场上的油可能有问题,工商部门完全可以进行抽检;如果是在食堂或者餐饮企业发现可疑食品,那就应该由卫生部门去管。
记者又带着疑问向海南省卫生厅进行
咨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曾发现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都在食用一种散装棕榈油,用大铁桶装着,油桶反复周转,上面的标签标识不太清楚。小餐馆也用得比较多。这种情况已反馈给了质监部门和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
海南省质监局的一位负责人坦言:“按照职能划分,棕榈油确实不归我们管。但从法律上,我们也是可以去进行查处的,看它有没有供货商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但难度在于量大、面广,我们的执法力量薄弱。”
在一次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海口市福满楼花园酒店使用的是质量可疑的散装棕榈油,还没等开出整改的罚单,酒店老板已悄悄地走到一旁打电话求援,很快就有领导的电话转到了执法人员的手机上,最后竟不了了之。
食品监管难题如何破解
在采访中,多位负责人向记者提出,散装棕榈油的监管确实存在人员不足、经费不够的难处。
海南省质监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散装棕榈油的执法成本比较高,抽检一次需要500至800元。而目前海南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资金总额才130万元左右,与别的省相比,连零头都不够。因此,工商部门目前对市场上流通的棕榈油只能靠索证索票,一看二闻三摸,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监管。
散装棕榈油的安全监管工作包括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质监、工商、卫生五个主要环节,另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综合监督,如涉及走私,则还有公安边防部门参与查处。正是这种监管主体的多元化、部门职权的交叉重叠,造成了明显的“多头执法”现象。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劣质奶粉、苏丹红、多宝鱼等食品安全事件,主要原因就是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
按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运作并不理想,因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有一项法定的具体职能,没有自由协调的权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指出。
事实上,省食安办也不是一个有法定职能的机构,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这一问题将大大得以缓解。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韩英伟告诉记者:“《食品安全法》最大的一个突破,是为政府进行相关的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空间,给予了地方立法的权力。”目前我国是由政府指定部门去进行食品监管,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各地方政府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协调部门,整合资源,从根本上解决“多个婆婆管不了一个媳妇”的问题。
韩英伟日前表示,海南省食安办已制定了一个散装棕榈油整治方案,并在近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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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