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政局日前下发《关于灾后农房重建及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发放的实施意见》,对农房重建、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做出详细规定。
灾后农房重建、维修加固补助对象的确定,以成都市建委牵头建立、以户为基础录入的房屋损毁评估台账为基本依据。受损房屋依据“轻微损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倒塌”实施补助。农房重建和维修加固的农户户数、家庭人数、低保户的认定,以2008年5月11日户口和档案记载为准。具体补助标准分为两类三档,即一般农户1—3人家庭补助16000元,4—5人家庭补助19000元,6人及以上家庭补助22000元。低保户1—3人家庭补助20000元,4—5人家庭补助23000元,6人及以上家庭补助26000元。
编辑:小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