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日前公布部分违法违规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
有关部门日前公布了部分违法违规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慧清胶囊、成都东大肛肠医院等广告均涉嫌违法违规。
保健食品慧清胶囊在广告中提到,69岁的罗先生患慢性阻塞性肺气肿,2007年10月开始服用慧清胶囊,20天后喘气少了,气色好了,一个半月后,呼吸顺畅。该广告涉嫌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利用消费者的名
义做证明。成都东大肛肠医院医疗广告涉嫌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广告内容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范围。兰信药品广告涉嫌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处方药品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也属违规。痔疮止血颗粒药品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并利用患者的名义做证明。以上内容均涉嫌违法违规。
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抵制下列广告:
宣传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治疗疾病,应按医生指导服用药品,请勿听信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虚假宣传。
未取得广告证明等的药品广告。药品是特殊商品,广告发布前应经有关部门审批,广告内容原则上只能以药监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请勿相信超出说明书范围的广告宣传。
处方药广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为保证用药安全,请勿相信大众媒介上发布的处方药广告。
以患者形象作证明、以权威名义作宣传等的医疗广告。医疗广告中,宣传疾病的治愈率、有效率或隐含保证治愈,有“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之嫌,缺乏事实依据,违反国家不得在医疗广告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规定。当前,违规宣传治愈各种疑难杂症,主要有牛皮癣、艾滋病、
癌症(恶性
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股骨头坏死、不孕不育的医疗广告较多,请消费者识别。一些广告常以通讯、消息、人物专访、纪实报道、专家
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出现,还多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研究机构的名义或形象做证明,有意误导、欺骗消费者,敬请消费者提高警惕,注意识别、抵制。
未在广告中标明广告批准文号的广告。广告法规规定,发布医疗(含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必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广告证明,广告证明文号必须与广告内容同时发布。未在广告中表明广告批准文号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真假难辨,不要相信。
编辑:小非